本报讯 (郑综文)省长陈德铭11月8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工作,审议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讨论通过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贯彻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要求,通过继续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广大农民十分关心的看病难问题,逐步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政府今后一段时间内要着力抓好的一件重要事情。会议决定,我省明年要在今年11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再增加32个县;明年每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增加的20元中,由地方政府负担的10元资金,省财政负担一半以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争取明年试点县的参保率达到85%以上;实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对于参加合作医疗的特困户、五保户的个人出资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会议要求,试点各县要认真总结前期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切实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推行微机化操作,方便农民报销,提高服务水平;要通过政策引导,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省、市、县的医疗机构人员走向基层,服务农村。
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厅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改革和完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意组建陕西省畜牧兽医局、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检疫中心、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建立完善畜牧兽医工作公共财政体系等改革措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后按立法程序尽快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