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今年前10月,卫生局接到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中食品投诉占到了九成多,但这些投诉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原因是证据不足。
王先生与朋友在某餐厅用餐后第二天发生腹痛、腹泻等症状,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表示发生食物中毒,要求该餐厅赔偿。但王先生及其朋友只能提供医院就诊记录,无法提供在餐厅用餐的相关凭证(用餐后未索取发票)。卫监部门到餐厅调查时,该餐厅不承认王先生曾在该餐厅用餐。
陈小姐在一家无证无照也无名称的士多购买了肠粉和豆浆,进食后身体不适,与店方交涉未果投诉到卫监部门。卫监部门依法对该士多进行了取缔,但陈小组因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未取得证照的经营单位无法开具发票等凭证),店家拒绝赔偿。
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珠海卫生监督部门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63件,其中食品方面举报投诉440件,占举报投诉总额的95%,且主要集中在餐饮类和食品零购两个方面。但是以上两种情况却经常出现在群众的投诉当中,致使有关部门在帮助消费者维权时常常遭遇证据不足的尴尬,由此卫生部门提醒市民举报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同时卫监部门提醒,市民应有选择性地消费,不到无证无照餐厅消费,不光顾街边、路边小食摊档,发现无证照餐厅向有关部门举报。(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