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原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胡登举杀妻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案,7日由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县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胡登举对泸州市检察院指控的两大罪状矢口否认:“我没有杀害妻子。80多万元说不清来历的家庭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由妻掌管,我并不知情。”法庭上,控辩双方辩论激烈,法庭当日没有宣判。
副秘书长妻陈尸楼梯间
去年8月26日晚,胡登举之妻、44岁的泸州市江阳区烟草分公司职工骆国洪,同丈夫一起在骆母家吃完晚饭后,外出与朋友打麻将至次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后在牌友护送下,骆打的回家。次日中午11时55分,骆的尸体在住家楼下楼梯间内被清洁工发现。警方现场勘查发现,胡登举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搜查胡家,发现了80多万元巨额存款,胡登举本人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被告矢口否认两项指控
归案后,胡登举矢口否认杀妻,称晚饭后一直在家看电视直至凌晨5时才睡觉,妻子一夜未归。对80余万巨额存款,胡称:因工作繁忙,家中经济一直由妻子打理;妻子原在市烟草公司当人事管理干部,后分流到江阳区烟草分公司搞经营,管理两个门市,其中收入只有妻子知道。控方出示杀妻证据
法庭上控方出示了几组胡登举杀妻证据:骆国洪深夜打的回家,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周围及宿舍区没有凶杀现场痕迹;烟草公司宿舍围墙无人翻越痕迹,胡家门窗完好无损,完全可排除第三者入室杀人的可能性。胡登举称妻子一夜未归,但床上、枕套上两处新鲜血迹经DNA鉴定,系骆死前留下的口鼻之血,杀人地点就在卧室。
尸检证明,骆死于机械性窒息,头部多处软组织伤痕,系软体钝器击打造成。案发后胡登举脸、颈、胸部等40余处抓伤痕迹及右手青肿新伤、骆指甲缝中残留胡的血迹,均证明杀人凶手就是胡,“凶器”是胡的右拳。
辩方提出诸多疑点
胡登举及其辩护律师当庭反击称:若家中为第一作案现场,必有打斗呼救之声,而深夜晚归的3名邻居,却没一人听到响动;检方证据未能证明抛尸现场有胡的手、足印迹;骆的手提包、小灵通、眼镜等随身之物,警方至今未能找到,不能排除第三人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据胡登举之子证词,其母骆国洪“没有流鼻血的习惯,但印象中流过几次”,可以合理解释床头血迹来源;有证人证明,案发后胡登举“捶头顿足”,并用右手击打墙面和花台,导致右手受伤;脸部、胸部等40余处伤痕,胡的解释是“案发当天中午,妻子要求与他发生关系,身上伤痕系妻子埋怨他无能而抓伤的”。
关键证人没有出庭
骆的尸体是如何进入封闭的烟草公司宿舍楼梯间的?控辩双方争论不休,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泸州政法界人士一致认为:夜班门卫税安德是本案关键人物。但他却没有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