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得到母亲的房产后,李某竟将生病的母亲赶出家门。徐老太将儿子李某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公证。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上午10时,坐在轮椅上的徐老太被两个女儿推进法庭。在法庭上,徐老太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头也一直使劲扭着冲向法官,一眼都没有看李某。李某则时不时地向坐在轮椅上的母亲瞟上一眼,然后又赶紧把目光调整到正前方。
“一听说把房子送给儿子就能减免煤火费,老人就跟着他去公证处按了手印。老人是文盲,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公证’,什么叫‘赠与’,所以,这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徐老太的律师告诉法官,得到房产后,李某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公证是有公证程序的,不可能把老太太推到那里,二话不说上来就按手印。”在法庭上,李某的律师进行了反驳。“据我们了解,老人的听力没有问题,公证员对她的法律解释,她肯定听到了。所以,赠与应该被看作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儿子的律师大声辩解的时候,老人把眼镜摘了下来,抹去了脸上的眼泪。至截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在起诉状中徐老太称,2002年4月22日,李某欺骗自己和他一起到通州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把房产赠给了李某。此后,李某经常虐待自己,甚至还将无法行走的自己强行赶出家门,遗弃到一栋家属楼下不再过问。为此,徐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