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通讯员张卫)老师制止学生对着水池撒尿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学生因老师多次骂自己“畜牲”,西安一在校大学生将自己所在大学的老师告到法院,要求老师给其赔礼道歉。11月9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学生:老师侵犯我名誉权
21岁的李同学是西安市南郊某高校法学专业在校大二学生。他昨天给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05年10月12日晚上快10点的时候,他正在学校水池边洗漱,院里的灯忽明忽暗,他洗漱时恰好灯灭了。“突然,有人从我身后将我拉离水池,并破口大骂我‘畜牲’!对方还用手拉我右前臂,还抓出了‘拉痕’。后来灯亮了,我才看清拉我的是学校的韩老师。后因管理宿舍的老师、其他同学都过来看,韩老师才把我放了。”
据李同学给记者说,韩老师称他对着水池撒尿所以拉他,但他根本就没有做,认为是韩老师看错了。他回到宿舍不一会儿,韩老师又闯进宿舍,“他又开口骂我‘畜牲’,还恐吓我,要把我拉出去,后来我拉住床位栏杆才没被拉出去。期间,韩老师还用了很多侮辱性的语言,并有暴力倾向……”李同学为此将韩老师起诉到雁塔法院,他认为,韩老师侵犯了他的健康权、名誉权,要求韩老师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庭审中,李同学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要求韩老师赔礼道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老师:李同学歪曲了事实真相
昨天庭审时,韩老师并没有出庭,他委托了两名代理人出庭。对李同学所说,韩老师的代理人予以否定。韩老师认为,事发当晚,他正好到水池边洗漱,无意间看到有人对着水池撒尿,因为这是师生的生活用水,他便连续大喊想制止,但对方仍继续。后来他就说了句“这是人还是畜牲”,便没再理会。他刚要离开时,听到有人喊“谁是畜牲?”回头一看,正是刚才撒尿的那个人(后来知道是李同学)。韩老师后来想拉李同学去见法学系主任,两人发生了拉扯。管理公寓的老师也到场教育了李同学。后来他到学生宿舍找李同学想带其见班主任,两人在宿舍再次发生了言语冲突。
但韩老师认为,,事发时他只是揪住李同学的衣袖,并没有抓的动作,更不存在有“拉痕”或受伤;在双方拉扯中,难免有过激的言辞,但到现在无任何迹象表明对李同学造成了危害结果;也不存在侵犯其健康权、名誉权之说。
昨日,因原被告双方需要补充相关证据,庭审暂时休庭,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