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宾阳讯 (实习生谢焕权 记者谢奎)“自从有人在宾阳县文化馆办公楼办起了酒吧后,我们附近居民的休息就一直受到影响。”近日,一位家住宾阳县文化馆附近的居民致电本报,反映这一令他烦恼的问题。
“文化馆本来是供群众搞文化娱乐活动的地方,怎么能出租给私人办酒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他家住文化馆附近,以前彼此相安无事。文化馆办公楼里开起的酒吧,每天都经营到第二天凌晨三、四时才停止,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
11月6日上午,记者在该馆看到,二楼开有一家酒吧。在该馆门口上方,张贴着一张办英语学习班的海报。当晚8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该馆时,在柔和的灯光和音乐的伴奏下,顾客们三三两两地前来光顾。
据门口一位负责守门的男子称,这两层楼是老板跟文化馆租来的,租期是5年。现在,酒吧开张已有一个多月了,生意还不错。老板原想把三楼也一起租下来,但没能如愿。
7日上午,宾阳县文化馆的韦家胜馆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确实将该馆办公楼的一、二楼出租给私人开酒吧,并已签了5年的合同,至于租金多少,他不便透露。
至于为何要将文化馆租出去,韦馆长的解释是“以文养文”。他说,这栋楼自1991年建好以后,一直没有维修过,设备和线路已经陈旧和老化。文化馆的经费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这些钱仅够日常办公费用。
工作人员到乡下开展活动,所需经费需要文化馆自筹,这对于一个有10多名工作人员的单位来说显得捉襟见肘。把办公楼一、二楼租出去,可以赚些租金,以补充办公经费。他们已提醒酒吧老板,晚上经营时不要放大音响,也不要出现打架等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事。
宾阳县文化与体育局曾副局长认为,县文化馆作为一级法人单位,有权自己决定出租办公楼设备,只要性质不变就行。他说,文化单位确实经费有困难,因此他也赞成“以文养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