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福恒
11月5日晚,一场大风夹带着冷空气席卷中国北方。6日一早,北京气温骤降,市民在阴冷的房间中度过一个没有暖气的日子。据北京市供暖办透露,“15日北京全市可以保证供热”。看来市民们还要在肆虐的寒风中再坚持一段时间,而来自国家气象局的消息称,从本周二起京城已经正式进入冬季。供暖时间的问题再次摆在了相关部门和百姓面前。
供暖问题年年讲,但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惟其难就在于相关部门的观念仍停留在以前的简单管理层面根本没有转变,便民的服务意识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不知道北京市11月15日的集中供暖时间是何时、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但却无人不知每年的11月1日-15日这半个月是北京最难捱的时间,室外温度降到10度左右,室内温度则更低,家里的棉衣全部披挂上阵仍挡不住阵阵寒气,老人孩子更是瑟瑟度日……
为什么不考虑把供暖时间提前到11月1日?是考虑到供暖制度的严肃性?还是为了节约能源?似乎又都不是。由于进入11月后冷空气的南下经常给北京带来雨雪天气,所以每年北京市都要发布提前供暖通知(估计今年也不会例外),这本身就是对原有供暖时间合理性的最大质疑。更何况,许多自备供暖的小区也大多选在11月初供暖,也印证了供暖提前的必要性。节约能源的理由也同样站不住脚,集中供暖等不来,家家用空调、电暖气取暖,对能源的浪费更大,不仅如此,成本颇高的电采暖也会增加贫困人员的生活负担。
5日,寒风中陪老人去看病,甫进医院,一股暖风吹来,份外惬意。一想到尚冷冰冰的寒舍,更愿意“乐不思蜀”。北京市已进入老龄化城市之列,而老人孩子对温度的感触尤为敏感……
也许当初制定11月15日集中供暖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但世移时异,法规也应及时修订,冷空气并不会因为北京市有规定才等到15日再姗姗进入。
加入WTO后,政府职能的转变比企业经营理念转变更迫切,过多使用行政命令通知等方式不仅降低行政机关运转效率,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策略。同时,让冷冰冰的制度多一些温情,贴近民意,也应当是政府各部门制定政策法规的出发点。
结合国内外经验,只有实行分户供暖、根据不同人群的要求按需供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困扰政府和市民多年的难题。
2003年夏天,北京市就曾经宣布要实行分户供暖改造,可直至今天,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来自北京市供暖办的最新消息却是分户供暖的改革仍在论证中;而来自北京市政管理委员的消息却称,考虑到穿墙跑管的改造方式对百姓家居环境影响较大,尚找不到更好的改造办法,目前尚未对既有住宅进行分户改造,只在新建住宅进行了分户改造试点。
到底是什么原因制约了分户供暖改革?是财政经费紧缺?可东北的老工业城市沈阳市分户供暖改造已经推进了60%左右,管线老化的老楼已经基本改造完毕!
北京热力集团表示今冬供暖室温控制在16度以上,最高不超过20度。实际上这种硬性规定根本不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每户人家甚至每个人对室温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与其费力不讨好还不如干脆把选择权还给市场。
可以预见的是,实行大面积分户供暖后,由于每个房间都设开关阀门,用户能根据天气条件和自身状况可以真正自主地选择供暖时段、供暖温度,这样既能大大节约能源,又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而且由于供暖费届时将落实到各家各户,一些拖欠供暖费的单位和物业大户将不复存在,财政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如果说以前制度这样延续是因为我们的国力财力有限,不支持大面积的供暖管线改造,而到国富民强的今天仍坚持这个理由显然是落后的管理理念在作祟。如果相关部门能切实转变观念,以便民服务为本,结合分户供暖改造将供暖提前半个月,停暖推后半个月,则市民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