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一位警官去香港探亲,朋友要为他接风。让他惊异的是,拥有两辆高级轿车的朋友竟是坐计程车来接他的。警官问他的朋友为什么不开自己的车,朋友平静地告诉他,他们要去的那家饭馆非常红火,现在去肯定没地方停车了,所以不如坐计程车去,朋友的平和心态和自觉意识让警官感慨不已。
与此相反的是,当年簋街在路中央设立护栏时招来众多非议,核心意思是影响了周边餐馆的生意,只有过路司机觉得路畅通了。交通设施必须着眼于为社会大众服务,而不仅仅是哪一家商场饭馆、哪一个地区的生意经。换句话说,有没有停车位是商家招揽生意的一样法宝,没有条件不惜违法也要创造条件,就有可能侵害了大众利益。
没有停车位却非要乱停车,甚至设立“假”停车场误导司机,被罚的司机喊“冤”,执法的交警也受到责难。假如这时候要求交警执法“人性化”,就是对行人和当地居民的不人性化,乱停车的后果之一肯定是对行人和当地居民的出行造成了干扰。
交警执法没有错,关键是能否公平执法;对设立假停车场的单位缺乏处罚力度,只能说政府职能部门缺乏管理手段。您想,一到饭点儿餐馆外的马路边就停满机动车;商场周边一促销,乱停车的和等着停车的,就把附近马路堵了个水泄不通……得实惠的是商家,负担却扔给了社会。这时候看不见交警有力度的执法,您说守法的人会不会觉得特别憋气?
完成从自行车到机动车行车意识的转变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这话也许不假,所以更需要执法者秉公办事,老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威信从何而来呢?(远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