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智斌)近日,府谷县公安局对违反政府禁令,强行占矿,铲开被政府依法封闭的高联煤矿出煤洞口,扰乱企业正常整改生产秩序的原高联煤矿股东刘旺树及其召集的刘继海、张润良,分别下达了给予行政拘留15日和10日的决定书。
高联煤矿是1993年至1994年由刘树晓、刘旺树、郝双正、郭乐儿合伙筹建的煤矿。2004年10月14日该矿发生了井下塌陷事故。因几个合伙人谁也不愿出资赔偿群众损失,导致守口墩村受灾群众连续十多天到新民镇政府和府谷县政府集体上访。
经府谷县政府多次协调处理,最后高联煤矿合伙执事人郭乐儿代表其他股东以880万元正式与郝双正签订了协议,由郝双正承包该煤矿。郝将3000万元赔偿款交到镇政府,并开始整改恢复该煤矿的正常生产。郭乐儿却背着县政府和郝双正,在未解除与郝双正所签承包协议的情况下,在2005年4月30日又与原股东刘旺树签订了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以1030万元将该煤矿承包给刘旺树。2005年6月6日,刘旺树等人又将该煤矿折价扩股3500万元,吸纳冯增鹏1500万元,让冯增鹏当上了该矿矿长。今年6月18日和10月15日,刘旺树等人又两次违反政府禁令,强行占领高联煤矿,铲开被县政府依法封闭的矿井洞口,扰乱煤矿正常整改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2005年10月15日,府谷县公安局将刘旺树、刘继海、张润良带回局里审查,并于近日宣布对其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