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1997年12月20日19时30分,司机魏某驾驶一辆粤A牌小货车,从湛江往广州方向行驶至开平沙冈联竹附近路段时,由于会车灯光耀眼没看清路面情况,车头左侧位置撞上了一辆手推车,致使53岁的谢老伯当场死亡。肇事司机立即开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在现场发现了魏某慌乱中遗留的一块货车“营运牌”,并以此推断其有重大嫌疑。
为缉拿肇事司机魏某,开平市交警部门专门成立了追逃组。从1997年至2005年,警方先后14次到广州、花都、清远、东莞等地进行追捕。但魏某十分狡猾,8年来不断更换住址和电话,并带上妻子、孩子一起潜逃,以躲避警方的追捕,给案件的侦破增加很大的难度。
今年9月下旬,办案民警发现魏某在广州花都某镇另有一落脚点。9月28日,开平交警、刑警联合组成追逃小组,9月29日清晨,民警终于在花都将其抓获。经审讯,魏某对1997年发生在开平的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追与逃8年来,最大的感觉是“担心、恐惧、悔恨”
追逃人员:无论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逃到哪里,公安机关都不会放弃追踪,只要掌握线索,千里迢迢也要将其绳之于法。请交通肇事逃逸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希望广大群众或知情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犯罪嫌疑人魏某:潜逃在外的日子,对逃逸者本人不仅不是一种解脱,反而是一种沉重的心理负担。8年来,最大的感觉就是“担心、恐惧、悔恨”
罪与罚因逃逸致人死亡可判七年以上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也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