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下发通知紧急部署———严防禽流感向人“侵袭”
本报讯(记者赵汇)11月10日,省卫生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
卫生厅提醒群众,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宰杀,不销售,不贩运,不食用病、死家禽。特别是高暴露人群、流调人员、消毒人员、工商、公安等人员要掌握个人防护、防止感染禽流感的常识。大力开展以禽类养殖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大户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坚持24小时值班监控《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深入基层(特别是农村)检查指导,督促防治措施的落实。要加强与农牧、质检、教育、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协助农牧部门共同做好禽间疫情和人间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一旦发生动物禽流感疫情,各级卫生部门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做到与农牧部门“三同时”:组派应急队伍同时赶到现场,同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据了解,目前全省设立了11个国家级流感监测点、5个省级监测点,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作为人禽流感疫情监测点,开展人间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做好疫情预警预报。
发现疫情及时报告目前,各市(州)、县(市、区)非典定点医院及传染病区均为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定点医院。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建立和完善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落实医生首诊负责制。当地发生禽流感疫情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病死禽接触史、野生动物接触史及职业暴露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要及时审核,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
通知要求,当发现动物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患肺炎时,要立即按照卫生部的有关技术指南,采集标本,进行检测。没有条件的地区,采集标本后要严格按照标本运送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立即送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消毒隔离情况、预检分诊情况、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传染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规范进货渠道,特别要防止流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要做好疫区饮水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农牧等有关部门落实消毒、个人防护和病禽无害化处理的措施,切断疫情向人间传播的途径,特别是防止病死禽及粪便对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