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受处分不搞终身制
本网讯 记者冉多文只要表现优秀,改正错误,曾经受过的处分可以撤销。山东青岛科技大学日前出台的《关于撤销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给那些曾经受过处分的学生一个洗刷档案“污点”的机会,处分决定不再终身背负,但是不讲诚信的考试作弊者则难被赦免。
该规定明确提出,凡因违纪(作弊除外)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自受到处分之日起满一年,思想品德表现好,遵纪守法,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名以内,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可撤销处分。符合的条件包括:受处分后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科技、文体等竞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获得学校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一旦经过批准,原处分材料将从其档案中撤出,但给予处分、撤销处分的情况则要真实完整地记入学生本人的诚信档案。
据该校领导介绍,年轻人有时难免会犯一些错误,我们本着以学生为本的负责态度激励受处分的学生不要背思想包袱。我们根据国家教育部今年9月1日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制定了对受处分大学生改过的新规定。但对考试作弊受处分的大学生却不能给予“优待”,因为考试作弊是大学生最不诚信的一种行为。学生在校应以学习为主,一次考不好可以重考、重修,通过作弊来投机取巧,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可免责。(责任编辑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