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麟
我总感到,现在出台的好些文件,读起来总有些似曾相识,仿佛历史教科书。
例如,“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就显得老套。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的党和政府就立下了“干部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规矩,要求干部与群众“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到了70年代,更是强调“生产三班倒,班班见领导。”
又如,最近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取消厅级以下干部专车”的说法,也是在若干年前曾有过一定之规的。记得专用公务车只配到副省、部以上领导干部。
还有,不得用公款请吃和旅游的、不准地师职以下干部配用专职秘书的,不准超标准建造楼堂馆所的,等等。有时下文者也不得不为这种重复而搪塞,标榜这样做是为了“三令五申”。
我以为,“三令五申”没有错,“历史教科书”也没有错,问题是要解决问题,要达到下文的初衷和目的。
说到要矿主下井带班,目的并不是要矿主们健身,而是为了安全生产、不出矿难。但有些矿山,连最基本的开采条件都不具备;有些矿主,连安全生产法都不在乎,要达到安全的目的,仅一个“下井带班”就了了?
至于取消厅级以下干部专车,不但难以做到,更是难以治本。我由此而想到当年推行的“分餐制”。有位分管接待的领导曾破口大骂:“‘分餐制’是谁吃饱了撑的?过去不分餐,一桌一只水鱼足够,现在分餐了,要一人一只水鱼才够!”现在,厅长们不配专车用派车了,为了保证厅长的用车,还不知有多少车候着待派?!如今私车比比皆是,不少警察、记者和一般工作人员都配了专车,如果诸如公安厅长、长沙市长这类干部也没有部专车,肯定不现实。公车改革,目的是节约、高效,也许还有比取消专车更好的办法。比如经费核算到车、车费补贴到人之类。
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效出发,一切从与时俱进出发,一切从调查研究出发,一切从解决问题出发,才是根本。不要为了省事,动不动就搬出“历史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