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反目成仇 六旬老妇贴小字报骂前夫宣泄不满
法院认定马某构成名誉侵权须道歉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朱赞锋) 对他不满,就贴“小字报”骂他!离异后和前夫反目成仇的马某,为宣泄心中不满,竟在前夫住处的楼下贴满写满侮辱言辞的“小字报”辱骂前夫。由于马某此举已经侵害了其前夫的名誉权,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日前判决她必须向前夫赔礼道歉。
家住海珠区的马某今年63岁,其前夫陈某大她6岁,两人育有一儿一女。2002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马某对前夫深为不满,常向朋友和邻里历数陈某的种种过错。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反目成仇。
今年6月9日早,外出的陈某发现,洪德路自己所住的波楼下竟密密麻麻贴满了“小字报”,上面全是用极端露骨和侮辱性的言词辱骂自己。看到来来往往的邻居议论纷纷,陈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海珠区法院。
陈某称,马某此前曾两次张贴小字报辱骂他。居委会上门批评马某后,她依然不改,今年6月9日故伎重施。由于小字报内容极其具体露骨,使邻居中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因此,陈某要求马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海珠区法院认定,马某张贴小字报的事实属实。由于其行为已对陈某的名誉权构成损害,法院判令马某向陈某书面赔礼道歉。考虑到马某所实施的只是一般的侵权行为,法院没有支持陈某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