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媒体报道:在北京的一次车展上,面对几位来自东北某地的有色金属矿主,售车小姐产生了怀疑,用鄙夷的眼光看着他们,解释说这车非常昂贵,矿主们被激怒,当场说:“别说车了,你说吧,你值多少钱?我们连你一起买走。”
先得批评售车小姐,有色眼镜看消费者的素质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也难怪有人说“活该”。但是请注意:在富人的这种似曾相识的口气背后,不正是一贯的财富遮天的狂妄和无所不为的底气吗?新闻的标题用了“财德失衡”,在当下经济学家、“受贿学家”一浪高一浪地对“仇富”进行稀释和围剿时,我想问的是:凭什么他敢买“小姐”我就不能仇富?
一个广泛嫉恨富人的社会不会是一个好社会,但是,一个基尼系数接近临界点却以穷奢极欲作为一种富裕常态的社会也肯定不是我们的理想国。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但是很奇怪,耶稣竟然也不约而同地断定:“财主要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困难。”历史上的劫富济贫者,无论是西方的罗宾汉,还是东方的绿林好汉,都曾被视为人民英雄——这固然有些乱世草莽的意味,但,我们在漫骂“仇富”者酸葡萄心理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一种共性:所谓的“仇富”,不是穷人的心理都会天然扭曲,而是基于一种社会正义的情绪反映。事实上,大众层面从来就不存在所谓“仇富心理”,老百姓所仇恨的,其实只是一些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而已。敢“摆平”,敢“卸人体零件”,敢“买售车小姐”的,如若我们都见惯不怪,在这一场场变异的臭剧里,我们还怎样去构建和梦想“和谐”?
其次,时下对富翁的社会责任的濡染正渐渐掩盖着对财富通道的反思。是的,“改革出富翁”,但问题是富人得利的手段是否合乎市场逻辑。合乎市场逻辑有两个基本要求:首先是起点的公平,其次是过程的公平。我们需要遗憾地面对的现实是:权力资本化是造成机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忙于化解所谓“仇富心理”的蠢动,就像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一样面目可憎。我们需要构建财富与社群的共生关系,先富的真正担当起“带动后富”的责任,切实履行好“回报社会”的义务。但是,在某些富人扬言如何如何的时候,乘机追问一下他身后财富的颜色,这有什么过错呢?
美国著名经济时评人理查德·兰伯特在《泰晤士报》上说:“在美国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聚敛财富。只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有所回馈,而且必须有人注意到你这样做。”我以为,对民众层面的“仇富”有这样几个基本判断:一是它不是天生和暴力和恐怖联姻着的洪水猛兽;二是它不是一种常态社会心理,属于对非正义的信息反馈;三是仇富历来不是仇视富裕本身,而是仇视某些富人的社会行为。
凭什么他能买“小姐”,而我不能仇富呢?从某种意义上说,积极敏锐地“仇富”是促使政府废除富人特权、建立公正严明的财富游戏规则、将财富置身于法律的阳光下并更紧迫地实现共同富裕原则的催化剂,也必将有助于推动将富人从单纯的经济动物改造成诚实的道德的经济动物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