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队长被指控授意部分学员殴打“不安分”学员,深圳中院延期宣判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日前披露,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发生群殴事件,导致1人死亡、3人受轻伤、11人受轻微伤。
检方指控收教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为群殴事件的幕后指使者,包括谢某在内的15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
集体唱歌掩盖被害人喊声
检方指控称,2004年1月13日,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召集该中队五楼的组长、学员13人开会,授意他们教训从六楼调到五楼宿舍的十名“不安分”的学员。十名学员被分配到五楼不同房间,当天下午,他们刚进房间就遭到其他学员殴打。打人者当时以集体唱歌的方式掩盖打人及被害人喊叫的声音。
当晚,被害人钟新雄被殴后因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身亡。经法医鉴定,钟新雄系钝物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群殴事件还造成14人受伤,其中3人属轻伤,11人属轻微伤。
两主要被告否认指使群殴
在庭审中,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的收容教育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均否认自己曾授意殴打学员。
谢某称,当时调整监仓时自己召集开会,是要求五楼学员要“关照”好新调整来的十名学员,是要他们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根本没有说过要教训这些人。谢还称,在监仓会经常发生新学员被旧学员殴打的情况,当时自己对于5楼与6楼的学员间对立情绪估计不足,所以导致“牢头”带头闹事发生群殴事件。
原在该中队任管教民警的李某也否认自己指使群殴。但当检方提出疑问,指出为什么同一时间十名学员在不同的监仓被殴打,其间的不正常显而易见时,李也只能颔首承认的确“不正常”。
有学员称群殴属集体安排
同时出庭参与殴打的学员则称,他们参与殴打完全是被集体安排参加的。曾被指派担任大组长的学员刘某称,当日上午10时,时任中队长的谢某召集5楼的13名学员开会,明确告诉他们,6楼的10名学员不服从管理,让他在上级面前很难堪,要刘某他们好好教训教训6楼下来的学员。当日下午发生的群殴事件因此而起。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延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