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遵义市房管局职工陈晓伟涉嫌在该市重点市政工程————万里路旧城改造的拆迁工程中受贿,11月10日走上被告席。红花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对陈晓伟提出多项指控。
帮人承揽工程狂捞好处费2004年初,陈晓伟经其姨夫张某介绍认识了搞旧房拆除的包工头林某。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晓伟帮林某承揽遵义万里路旧城改造中的旧房拆除工程,林则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回扣给陈晓伟好处费。从那以后,陈晓伟就开始为林某的事奔走。陈晓伟找到万里路拆迁处处长冉义,给冉讲了林某想做点旧房拆除工程请冉义关照,冉义应允。冉义答应后不久,林某就以瑞昌公司名义得到了9000平方米的旧房拆除工程。按照事先约定,林某在遵义市万里路街头,将现金1.5万元送到了陈晓伟的车上,交给陈。2004年4月的一天,陈晓伟帮助林某承揽了原东林公司退出的拆除工程。在万里路拆迁处办公室,林某送给陈晓伟2万元现金。过了几天,陈晓伟帮林某承揽了双源化工建设公司退出的旧房拆除工程,林某送给陈晓伟5000元现金。经过几次交手后,陈晓伟开始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向林某伸手要钱了。2004年5月初,陈晓伟打电话给林某,告诉林自己要到云南旅游,需要2万元钱,后陈到林某家,林送给陈2万元好处费。今年2、3月份,由陈晓伟帮林某承揽了万里路工商银行宿舍拆除工程。事后,林送给陈晓伟4000元。2004年底,陈晓伟将昌鸿公司办公楼拆除工程给林某做后,收受回扣2000元。陈晓伟先后收受林某好处费6.6万元,其中交给冉义2.2万元。后来,陈晓伟分别在今年的6月和7月两次退还林某3.8万元。
做拆迁假账 收回扣
2004年11月,冉义安排陈晓伟在包工头朱某承揽的拆除工程中为朱某减掉拆除面积2万平方米,并答应另给陈晓伟安排5000平方米的减少面积,陈晓伟按照冉义的安排,找到万里路拆迁处工作人员张春,将朱朝兵做的工程减掉拆除面积2.5万平方米,朱后来送给陈晓伟好处费2.5万元。据查陈晓伟共计收受他人贿赂9.1万元,案发前陈已退还3.8万元,案发后办案机关追回赃款4.1万元。庭审中,陈晓伟辩称,他实际收受的钱没有公诉机关指控的那么多。鉴于案情重大,红花岗区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