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官场,有一种现象令人触目惊心,那就是官员犯罪的暴力化倾向。个别官员为一己私利,不惜冒着掉脑袋的风险,重金雇凶,夺人性命。11月15日的《江南时报》列举了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公安分局局长梁冠中杀“二奶”案;云南省昌宁县县委书记杨国瞿杀情妇案;河南省兰考县原农机局局长丰学良烧死下属全家案等十余起为保官而杀人的案件。文章将官员的杀人动机分成四类,而这四类动机归结起来都是为了个人的政治生命。
当官位面临威胁的时候,官员不惜铤而走险、杀人保位,说明了政治生命在这些官场中人的眼里是何等重要。可是,杀人毕竟是极其残忍的选择,换取自己所谓的前途,竟然要以消灭他人的生命为代价,杀人的本身就已经说明了杀人者的人格堕落和人性泯灭。
为官者,行为世范,一言一行都讲求理字当先,可一些官员沦落为暴力狂徒,关键原因,在于官场伦理的失范。既然为官,都想步步高升,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官员们在追求进步的时候,必需遵循共同的游戏规则,也就是官员行使权力和选拔任用的法律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法律制度受到普遍的遵守,那么人们对于法规、制度才会保持足够的敬畏,官员们遵纪守法、勤政爱民,也会受到相应的肯定、任用,官场中就会呈现出良性的伦理秩序。
但是,如果法律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遵循,强权可以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那么,官员信仰的就不再是法律,而是强权甚至是暴力。在这种状态下,官员的是非观错乱,人格扭曲,他们不相信以德行、才能和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可以获得民众的称赞和上级的重用,而是妄图以种种非正当的手段获取强权。在无序的争斗中,官场成了战场,胜败输赢全凭黑幕下的诡计和手段。某些人性泯灭者眼看自己想要获得的权位和利益无望,却又不甘心,采取暴力消除异己也就毫不奇怪了。
权位之重、利诱之大、横逆之来,《伦理底线》的作者何怀宏教授认为这三种人的底线伦理最易突破。笔者以为,三者之中,权位之重对官场伦理的威胁最大。一些官员之所以看重个人的政治生命,在于权力越大,个人的自由度也越高。而权力如果不受制度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不仅要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且也使一些不同政见者、委屈者无可申辩,这些都会造成官场伦理的失范。在此情势下,某些官员的伦理底线一旦失守,官场暴力也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