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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11月17日03:39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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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本报讯(记者郭瑜)截至10月底,我市已完成1704个村、567.43万亩集体林的改革任务,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宣告结束,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做好迎接省市联合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的。
“八山一水一分田”,受地理条件限制,我市众多农业人口在很大程度上仍是靠山吃山。然而,由于过去山林产权不明晰,集体林木只砍不造、造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致使森林资源越来越少,此外群众之间、村落之间为争夺森林资源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成为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为了使山林资源更有效地发挥经济效益,造福于当地农民,2003年,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三赢”的成效———
林业资源更有保障。改革调动了积极性,不仅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热情在提高,林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近两年,我市森林火灾等灾害损失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明显减少。
林农增收能力提高。随着林农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权、责、利三者关系得到明确。由于林农的收入与林业经营效益直接挂钩,因此林农更舍得加大投入,加强科学管理,这些变化在提高林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的同时,增加了林农的收入。
村集体收入增加。林改之后,一方面大部分集体山林由林农管护、经营,村集体造林、护林开支大大减少;另一方面,通过适当收取林地使用费和参与现有林的收益分成,村集体有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村级财力由此增强。
市林业局林政科表示,在今年仅剩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市将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扫尾工作。明年起,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林业部门将再次对林权申请登记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之后将全面发放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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