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
升学率不是惟一考评学校要包括学生安全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学校对安全事故的防护急需加强。”昨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佟丽华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当前,教育主管部门急需对学校建立起包括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内的考评体系。
“如果连学生的安全都保证不了,还谈何素质教育?学生的安全是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佟丽华主任认为,在目前很多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往往将学生成绩、升学率作为教育成效的重要考量甚至是惟一指标。
佟丽华指出,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理应是学校的基本与重点工作。不过,根据他此前的长期调研,各学校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种种漏洞,包括:学校设备、设施不完善,校舍施工过程中没有防护措施;体育课的管理不到位;学校放学时,老师的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要从制度上解决,真正建设安全校园,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应该在日常工作中真正重视安全问题,把学生的健康与生命放在首位,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当做一项常项工作来抓,并经常性地下去进行安全检查。更重要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学校评价、考评制度,以包括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内的指标来考评学校。”
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其中第九条规定了12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情形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佟丽华认为,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管理,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校门前要增加有效交通标志
公安部针对“11·14”特大交通事故下发通知
针对沁源“11·14”特大交通事故,11月15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辖区进行排查,年底前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实现“小学生上下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公安部的排查要求,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要施划一处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提示标线,要设置两块人行横道标志。校园门前两侧50米至100米要有“前方有学校”、“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各两块,50米至200米要有两块限速标志。校园门前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应设置交通信号灯,没有的要设置按钮式人行横道灯。此外,还应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这些标准将在明年上半年前逐步实施。(佳琳 罗白 丁峰 袁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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