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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11月17日08:56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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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房合同有漏洞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市民为避免损失和麻烦,有必要懂点租房合同知识
谁都知道,租房子要签一份《租赁合同》,可究竟怎样签才能严谨不留漏洞?最近,记者通过采访一些租房纠纷发现,一纸小小的租房合同中大有学问。正是由于很多人对其不甚明了,导致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吃哑巴亏。在采访中,记者请教了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迟庆福,并由他对下面刊载的几个典型事例给予点评。
暖气安水阀漏水麻烦大
今年5月,崔先生租住在沈河区药王庙路附近,房子的厨房暖气上接有一个水龙头。租房子与房主签合同时,崔先生也没在意。可不承想,正是这个水龙头惹事了。
供暖后的11月3日,这个水龙头严重漏水,还把楼下淹了。“楼下的住户找我赔偿,可这不怪我,理所当然应由房主赔。但找到房主他却不肯赔,几次交涉都没有转机。楼下住户天天来找我,虽然不是我的责任,可这样太牵扯精力了。”崔先生为此事苦恼不堪。
律师点评:暖气是房子里的重要设施,安装水龙头属于改变了室内设施,为了防止意外,合同上必须注明:“如果暖气上的水龙头出问题,责任应由房主(甲方)承担。”
私改煤气管差点出人命
刘女士在和平区租房住已经一年多了,当初看房时就发现煤气管线曾改动过。但房主解释是装修时改的,肯定没问题,因为房主自己都住了很多年了。于是刘女士放心地签了合同。
今年9月22日晚,刘女士睡觉时煤气中毒,幸亏发现及时,经朋友帮忙送到医院,才没出大事。出院后,刘女士与房主就医药费和赔偿的问题反复交涉。因为合同上没有写清责任问题,房主不愿支付医药费。并且声称自己家住了七八年都没有问题,刘女士也住了一年多才发生煤气泄漏的事,这说明刘女士也有责任。随后刘女士请煤气公司来鉴定,目的是想分清责任,可煤气公司确定是私改管线后决定要罚款,这样一来双方的矛盾就更大了。后来经过律师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由房主缴纳罚款,刘女士自付医药费。
律师点评:私改煤气或供电设施,一旦出事会危及生命,发现这种情况最好找专业人员检查,以确保居住安全。签合同时更不能少了这一项。假如刘女士的合同里有这一条,她就不用自付医药费了。
扔掉破椅子被扣五十元
孔先生一年前在和平区昆明北街租了一处房子,当时屋内除了一张双人床和一个衣柜外,还有一张木桌和两把木椅。房主是一位看上去挺实在的大娘,她对孔先生说:“这旧桌椅也不值啥钱,我老太太也搬不动,你要愿意用就用,不愿意用就搬出去。”
后来孔先生住的时间长了,家里东西渐渐增多,觉得两把木椅占地方想处理掉。他和房东大娘商量,大娘爽快地说:那东西不值钱,你看着办吧。我听了这话,就把椅子扔了。2005年3月,孔先生买了新房,退房租时和房东大娘一起清点屋内设施。大娘突然提出少了两把木椅,听孔先生说扔了,她责怪孔先生随意扔东西,要求扣留五十元押金。
孔先生争辩:你不是让我看着办吗?房东大娘却说:让你看着办,没让你扔了呀,你可以放在楼道里呀!孔先生空口无凭,只好自认倒霉。
律师点评:这是典型的口说无凭。签合同前,不能轻信对方的口头表白和承诺,因为事后反悔的比比皆是,所以一定要坚持立字为据,涉及财产和责任,不管大小轻重,只相信白纸黑字,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表没查清楚代人交欠费
2005年1月初,苗女士在皇姑区渭河街租了一套住房,据房主讲前面租房人走的时候,虽然水费欠了39元,但煤气费还剩余56元,这样两项就算抵销了。多出来的17元也不和苗女士计较了,就算赠送的。苗女士想去收费单位查又嫌麻烦,这事也就忽略了。
两个多月后,水费和煤气费都该交了,这时苗女士才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像房主所说。水费确实是欠了39元,但煤气费只多出来17.8元。她找房主理论,可房主推说自己也不知道实情,因此不肯付费。苗女士只好认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律师点评:这是常见的缴费纠纷,原因是对水、电、煤气等的交费情况没有查清就匆忙签合同,留下了事后发生纠纷的隐患。像苗女士的情况,幸好数额不大,否则就要吃大亏。本报记者任琳琳/文佟鑫/摄
专家指点
合同应详细切莫太大意
据迟庆福律师介绍,目前容易出现租房合同纠纷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租期、租金、付款方式等写的不清楚,导致每次付房租时产生争议;
二、煤气、水、电表查的不清楚,导致缴费纠纷;
三、屋内附带家具及其破损程度记载不清,导致退租时房东以此为借口扣除抵押金;
四、房屋基本设施有所改动,合同中对改动程度、所产生后果应负的责任没有说明,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十分困难。
迟律师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租房者,签合同时不要怕麻烦,不要粗心大意,该写的项目不厌其细,务求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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