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普德法)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时该受哪些约束?迄今为止,国内尚无一部成型的人大代表守则。深圳有望率先打破这一局面,在今日召开的深圳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草案)》(以下简称《守则(草案)》)将正式提交审议,该《守则(草案)》对包括代表着装在内的多个方面进行统一规定。
严重违反守则要作书面检查
据深圳市人大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士介绍,《守则(草案)》酝酿和起草从市四届人大换届之后就开始着手进行,已历时约半年。深圳为此还专程派员前往香港学习立法会议员管理方面的经验,起草时主要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原则规定。
据了解,即将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守则(草案)》共十七条,包括制定《守则(草案)》的目的和依据,注意事项以及个人接访活动事项,禁忌事项等。对严重违反守则的,规定“应向选举单位作书面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通报”。何以没有提出明确的处罚?对此,深圳市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士解释,在起草过程中,曾考虑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要求其辞去代表职务或罢免其代表职务,“但从法律角度考虑,在守则中规定这些内容缺乏法律依据”。
统一着装体现严肃性
《守则(草案)》还对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的着装进行统一要求,规定: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应着西装(内配有领衬衫)或有领衬衫、T恤长裤、皮鞋。工作单位有统一配发制服的代表可着制服参加代表活动,女性可穿套裙参加代表活动。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或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应着西装、系领带配长裤、皮鞋,女性可着套裙。
对此,深圳市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士解释:“人大代表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是关键。但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人民群众面前展示健康的形象,体现代表参加活动的严肃性也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