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17日电(滑艳兵)享受了国家的种种优惠政策,很多开发商却以商品房的价格出售经济适用房,使中低收入阶层难以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日前,山西省物价局公布全省11个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并将于12月1日起执行。
“一平方米2500元,这哪是经济适用房啊。”看到某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售房价格,太原市民李先生唏嘘不已:“商品房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卖给我们工薪阶层的。”据了解,从1998年起,太原市通过土地划拨、以政府建设的方式,开发了兴华北小区、汇丰苑等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价格最低时只有800元/平方米。但近年来,经济适用房已经变了味,价格越来越高,在山西省城某事业单位任职的刘先生以2200元/平方米买到一套经济适用房时,还引来很多羡慕的眼光。“现在,经济适用房已经变了味啦。”一位业界人士如是说。
据山西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经济适用房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此次山西省公布经济适用房价格,就是要规范市场。价格一旦开始执行,11个市都要严格执行。如果超过山西省物价局规定的各市指导价格的,必须报山西省物价局批准。如果未经批准,销售企业擅自突破山西省规定指导价格销售经济适用房,或者不按明码标价公示房价,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