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乱性,福建省建阳市某局长竟强行欲与酒店服务员发生性关系,由于该服务员的哭喊和挣扎,周在该女的体外射精。14日,该局长因强奸罪(未遂)一审被建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据11月17日《海峡都市报》)
看了这条新闻,首先给人一种想恶心的感觉,堂堂的国家干部,一个局长,道德竟沦丧到如此地步,如果再把他比作禽兽,简直的对禽兽的污辱。
这是因酒后乱性吗?世界上喝酒的人多了,什么酒劲能让一个正常的人乱性到这样的地步?由此可见这个人平常是什么德行,如果他不是胆大包天惯了,如果他的头脑里还有一点道德、法纪、人伦,还有一点人性,又怎能这样堕落到如此境地?这样的人连起码的一点品德都没有,他又是怎样当上局长的?
在社会上犯强奸罪的不能算希奇,但犯下如此强奸罪的也算“创新”了,他也给官员的腐败行为又“弥补了一项空白”,这样的可耻行为都能做的出,还有什么可羞耻?
这也给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人有人格,官有官德,能为官者首先就要做好一个人,可怕的有一些人连做一个正常人都不够格,竟然能混到官员的队伍里去,这些“出格”的人一旦有乌纱盖顶,就更容易暴露狼的本性,其道德行为就更不是人了,这样的官不仅起不了领导的作用,还会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深恶痛绝。像这位“局长”,其本性如此,酒只不过是想掩盖罪恶的一块遮羞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