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昕璐)昨天,京津沪渝川五地消保组织通过3000份问卷随访、网上调查和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出台了“航空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其中反映最为集中的是43%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后所取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
本市相关投诉增96.5%
据悉,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组织共受理航空类消费投诉700余件,涉及消费者超过10000人次,其中航班延误占66%,票务纠纷占14%。仅去年7月1日至今年10月30日,本市消保委受理此类投诉517件,较同期增长了96.5%。
航班误点无解释令人不满
75%受访者曾亲历航班延误,经常出差人群中更是有94%深受航班延误之苦。旅客普遍认为,对台风暴雨这样“不可抗力”所致的航班延误能够理解,但不论是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及时告知真实原因,并提供相应应急服务,不应总以“不可抗力”推卸,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求偿权。
督促航班延误做补偿
据悉,去年7月1日国家民航总局发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但只有深圳航空出台了补偿标准。由于此意见只具有指导作用,其他航空公司至今未公布补偿标准。为此,京津沪渝川五地消保组织联合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建议和意见:应加紧督促各家航空公司在半年内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和方案。
此外,调查中65%消费者认为《运输规则》中的“72小时座位再证实手续”明显增加了负担,建议取消此不合理规定。75%的消费者认为每公斤50元赔偿标准明显偏低,与国际航班每公斤20美元的赔偿标准不协调,建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