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则有关车牌号的新闻几乎同时出现在媒体上:据大河报报导,备受关注的开封市自编自选车牌号首发仪式,近日在开封市车管所进行。“豫BD9999”、“豫BD8888”、“豫BS6666”等12个炫人眼球的车牌号拿在手里,12位首批享此待遇的车主兴奋不已。(据11月18日《大河报》报道)
车主们的兴奋不已似乎不难理解。尽管我们知道,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享受到社会资源,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前提,然事实上,作为社会资源的车牌号,在很多地方是没有做到让社会成员平等分享的。通常情况下,普通民众所中意的牌号,或得到公认的靓号、吉号,是个别部门及少数人掌控的紧俏资源,要么徇私舞弊送了人情,要么以权谋私卖了高价,一般人难睹芳容。
开封市向社会推出车牌自编自选这一便民利民措施,既从根本上打破了少数人对车牌号的垄断,对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实现警务、政务公开起到了促进作用,又迎合了社会大众“我的车牌我做主”的意愿,满足了车主们张扬个性、追求时尚的基本需求,实现了廉正建设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上述车牌新闻体现的是张扬个性,下面这则新闻似乎就是在“收敛”个性了。据人民网17日消息,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公安系统警车的“京OB”牌照将全部取消。有关方面表示,取消“京OB”牌照有利于制约特权车,挂地方牌照的公安系统车辆将与市民普通车辆享受同等待遇。
取消“O”牌就能制约特权?对这个问题似乎无须作过多的解释,要真能这样,公务车腐败早就不是什么令人头疼的问题了。事在人为,是不是特权车终究要看是什么人坐在上面,与挂什么样的车牌又有什么关系?
真正令人担忧的是,警车更换车牌后,普通市民将不能从牌照上识别出挂地方牌照的警车,这意味着什么?前不久,南方某市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女士在上班途中遭劫,拦下一辆警车求救,身着便装的对方坐在警车内以下班为由拒绝。幸好这是一辆警车,群众还可以据此向有关方面投诉。现在倒好,连警车也都“便装”起来,再要遇上危难事情,不知底细的群众连拦车的机会都少有了。这难道不是给警察不作为又多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再从资源利用的角度上看:公务车与市民普通车辆在收费、车检等方面理应享受同等待遇,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题中之义,完全不必与牌照挂钩;比较现实的问题是,警车与民用车辆在责任义务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尤其是在社会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一辆警车和一辆民用车谁更能给公众带来安全感?答案不言而喻。在很多时候,我们经常能听到诸如警力不足、警用资源匮乏的抱怨,就连少数人甚至少部分官员都知道给坐骑套上军警牌照以壮声色,公安机关为何反倒要将这个事关公共安全的稀有资源拱手相让?在取消“O”牌的同时,难道不意味着也放弃了一部分责任?
为了遏制公务车腐败,很多地方都相继推出若干措施,比如在公务车上张贴醒目标志等,让公务车与众不同,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监督。如果对警用车辆只是简单地去掉“0”牌,将它混同于普通车辆中让人无法识别,这在客观上给少数以权谋私者提供了便利,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说推出个性化车牌是便民措施,那么,取消“O”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便警”之举。要制约公务车特权,完全可以另劈蹊径,并非只有更换牌照这一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