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11月21日电(记者张锦芳)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韩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不足100美元跃升至1.4万多美元。这除了归功于韩国政府强有力的经济开发、对外开放的政策等因素外,政府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也是最重要的“原动力”之一。韩国原来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科技”无从谈起。上世纪60年代初国家进入大规模经济开发时,韩国通过“拿来主义”,引进国外技术,进而模仿、消化和吸收,再加上“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战略,实现科技开发“从无到有”的转变。上世纪60到80年代,韩国用于外购技术的费用达240亿美元。借助买来的技术,原先连自行车都不能生产的韩国生产出了汽车、火车和轮船。
可是,买技术、学技术永远只能居于人后。于是,在实行“拿来主义”数十年后,韩国开始由引进模仿逐步转向自主研发。从此,韩国的精密电子、新材料、半导体、精密化学等高技术行业得以奠基并获得高速发展。
韩国科技自主创新有几条经验,主要集中在政策、法律、投入和产业化等方面。首先是政府主导。可以说,韩国高新科技的起步和发展是在政府的直接筹划和倡导下实现的。早在1989年,政府便出台了《尖端产业发展5年计划》,重点推进微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和光纤维等7个高科技项目的研究。1991年,韩国政府提出了长达10年的科技发展“G7工程”,即在21世纪使本国科学技术赶上西方7大国的水平。这一工程的重点是由政府主导的17项高新科技研究项目,包括新一代核反应堆、高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9项基础高新技术和超高集成半导体、宽带信息通信网、人工智能电脑、高清晰度彩电等8项应用高新技术。
2001年,韩国政府又推出为期5年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对信息通信、生物工程、纳米、航空航天等国家战略科技进行攻关,开发能与传统技术融合的高新技术,推动科技发展国际化。自去年开始,韩国政府又启动了“十大新一代成长动力”科技发展工程,重点发展数码广播、智能机器人、新一代半导体和未来型汽车等十大高新技术产业。为推动政策落实,韩国成立了由总统任委员长的国家科技委员会,定期研究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将科技部长官提升为副总理,担任科技长官会议委员长,负责管理国家科技创新事业;科技部负责全国科技发展的统筹和协调;科技部所属的技术创新本部则负责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等。
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法可依。韩国制定的有关科技的法律很多,主要有《科技振举法》、《技术开发促进法》和《技术开发投资促进法》。2001年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法》称得上是韩国科技进步的根本大法。韩国认为,科技创新必须实行全社会经营战略,从总统到平民都要关心科技发展,形成创新科技的社会氛围。依法施政便于统一管理,有效地发挥了国家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避免了乱上项目和乱拉投资的现象。
韩国政府重视科技创新的直接结果是举国上下在研发方面舍得投入。数据显示,2003年韩国研发投入达160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近3%。韩国在研发方面的一些指标已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2002年韩国科学技术竞争力列世界第十位,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力指标分列世界第八位和第九位,在海外获得的专利数占世界第十位,企业研究人员每千人注册的专利数居世界第一位。
韩国科技创新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研发以致用”。韩国对高新技术研发实行集中咨询和审议制度,根据市场需要确定研发项目,集中力量发展对国家经济拉动作用大和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很多项目在研发初期便与市场挂钩,一有成果就能很快产业化、商品化。社会科技服务体系、科技中介机构、技术交易所的建立运转,新技术推广会、展览会、洽谈会的举办,使科技创新成果有了迅速转化的渠道。韩国政府创立的“创业保育中心”、以技术股为主的高斯达克股市以及相关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都使韩国的科技创新之路越走越宽。(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