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华慈善大会上透露,民政部正在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政司进行磋商,提高慈善捐款免税的额度以鼓励慈善捐赠。
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
“中国虽然有很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人捐款之后还是没有申请免税,除了有不了解税法的原因之外,也有因申请免税手续繁琐而放弃的。”王振耀说。
王振耀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以个人名义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并申请捐款的税收抵扣的经历。为了拿回抵扣的50元,他经历了10道手续,花了两个月的时间。
“中国的税收政策对捐款的免税率太低,尤其是对企业起不到激励作用。”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徐永光说。
对此,民政部在20日公布我国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提出: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纲要还指出,民政部设立“中华慈善奖”和“中华慈善特别奖”,以表彰和鼓励个人和机构共襄善举。
据介绍,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另外,还有6000万残疾人和1.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需要社会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