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龚萍 许小明 通讯员 张水清 张仁港)武汉居民用水价格将进行第4次调整。
今日,我市将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来自政府部门、团体协会的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旁听代表将对市水务集团提交的价格方案进行论证。物价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新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我市目前的水价由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三部分构成,此次调价主要针对自来水费。
与前几次调价不同的是,此次调价将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结合起来,鼓励居民节约用水。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各设区的市要在2007年底以前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居民用水越多,将收费越高。此次水价调整后将执行这一规定。
记者昨从市水务集团了解到,现行每立方米1.51元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包括0.70元的自来水费、0.80元的污水处理费和0.01元的水资源费。
水务集团称,2001年制定的自来水价格到目前已低于成本价格。去年,每立方米自来水的单位成本已达到0.87元,比现行每立方米0.70元的售价高0.17元,导致企业亏损上升。去年底,该企业累计亏损1.7亿元。此外,动力及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供水设施改造及配套建设、抄表到户的推行等花费大量投入(近3年投资10亿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也是此次调价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我市水费1999年至今已进行了3次调整:第一次在1999年11月,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每立方米0.67元涨到0.854元;第二次是2001年11月,水价从每立方米0.854元涨到1.11元;第三次是2003年7月,水价从每立方米1.11元涨到1.51元。
目前,我市日均供水达200余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