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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户受影响居民:啥时才能拆掉它?!
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堃)“搬到这里好几个月了,却一直用不上煤气。”11月18日,居民李大爷通过热线电话向记者诉苦。因违章建筑占压了煤气管道,导致省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居民区内的84户居民,搬进新居半年用不上煤气。
为用不上煤气而烦恼的不只是李大爷一人,付大娘的儿女不在身边,因为不通煤气,每个月换液化气罐成了老两口最大的麻烦。“不方便去换液化气,只好用电饭锅做饭,一个月下来光电费就花了200多元钱。”杜女士搬进新房后就安装了煤气热水器,但因迟迟不通煤气,她家的热水器成了摆设。
太原市煤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太原市燃气管理条例》中规定:煤气管道上不允许有任何建筑物,已经存在的建筑物要强行拆除,并进行罚款。
据了解,位于南内环街40号的12、13号居民楼是今年刚盖好的新楼。4月份,居民陆续入住新房,其中大部分是省四建的职工,同时也有现已不在该单位的回迁户。据省四建集团物业分公司房产科介绍,一座长十几米、宽约4米的白色框式平房占压了通往该居民区12、13号楼的煤气管道,这座白色平房是一个回迁户所盖,已经由执法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并责令其拆除。物业公司也于5月初、10月14日、11月9日分别通知其拆除违章建筑,但至今违建依然存在。
既然是违章建筑,为何相关部门不强行拆除?记者从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营盘街道办事处获悉,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需由执法分局上报太原市执法局,再由市执法局上报规划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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