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要上网公开
本网厦门11月21日电 江俊涛 记者郭宏鹏倪晓今后,各地高级法院要逐步将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不具备技术条件的高级法院,可以将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送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上网公开,这是今天上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向记者透露的。
曹建明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我国已经进入了贸易摩擦多发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争端的主要焦点之一。但由于知识产权立法原则性强,司法实践中新问题多,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因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曹建明认为,在这种背景下,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既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相关精神,是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知识产权审判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曹建明要求,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定位仍然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一些当前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影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水平发挥的问题:一是努力明确和统一有关案件审判中的司法原则和政策,对于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司法解释稿,力争尽快发布实施。二是充分发挥诉前临时措施制度的独特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侵权赔偿工作力度,权利人可以直接请求依据法定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切实保护权利人,从经济上打击和制裁侵权人。四是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科学合理地运用证据规则。五是公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和透明度原则。六是积极配合开展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问题的调研,按期完成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的课题调研等。
据悉,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司法解释稿,并已于11月18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在中国普法网及中国法院网查询)。在这次为期三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将就其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责任编辑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