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娜通讯员志安)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市公安局自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为主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初获战果。警方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检举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200元至1000元。
10月26日,公安西青分局根据线索,在该区“奥森物流”中心瑞昌配货站,将犯罪嫌疑人黑龙江省人陈某某及本市人朱某某抓获,当场缴获五连发单管猎枪3支,猎枪子弹60发及毒品100余克,现两名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10月28日,公安武清分局根据获取的线索,治安科会同属地派出所对河西务镇宝石庄村一出租房屋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将正在制造礼花弹的外地来津人员谭某某等四人当场抓获,经现场清点,共查获成品礼花弹1500颗,半成品礼花弹2300颗,黑火药及其配料156公斤,现四人均已被行政拘留,礼花弹及制造工具被依法没收。
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治爆缉枪奖励办法》。凡举报查证属实,收缴军用枪一支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收缴各式猎枪、连发猎枪、制式小口径枪的,每支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收缴火药枪、气枪、麻醉枪、催泪枪、电击枪、自(改)制小口径枪、钢珠枪的,每支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销售仿真枪100支以上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1000克以上,雷管2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20米以上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0克以下或者烟火药1000克以下,雷管20枚以下或者导火索、导爆索20米以下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