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日本国宪法》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后,在美国占领之下制定的,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这部宪法共11章103条,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由于这一条款规定了禁止日本拥有军队和享有交战权及集体自卫权,限制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因此人们又将这部宪法称为和平宪法。
战后以来,日本政坛右派势力一直对宪法内容,尤其第九条规定抱有不满,第九条也是日本修宪和护宪两派之间争论的焦点。近年来,自民党加紧推动修改宪法,以突破第九条款限制的进程。小泉纯一郎自2001年就任首相起,就为修宪大造舆论。同年10月29日,日本参议院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2004年,小泉政府又建立起“有事法制”,为日本发展军事力量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日本向突破宪法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2004年底,自民党成立了由小泉纯一郎挂帅的“新宪法推进本部”,之后又成立了新宪法起草委员会。今年10月28日,自民党通过了新宪法草案,将现行宪法第九条改为“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并“为了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可以进行国际协调活动,以及在紧急状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者为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开活动”。日本政府和执政的自民党积极推动的修宪活动遭到日本大部分国民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