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筠通讯员李长春张娟)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涉嫌抢劫、强奸案件,经审查,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现年35岁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与40岁的丈夫靳某,系内蒙古来津人员,二人均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05年9月,胡某某经人介绍从老家来到天津河东某保健中心工作。其间,夫妻二人保持密切的电话联系。通过联系,靳某得知胡某某所在保健中心的老板很有钱,便萌生抢劫的念头。靳、胡二人通过电话预谋了准备实施抢劫的具体环节,靳某随后从老家来到天津。
9月23日凌晨,陈某某等三人在保健中心屋里的床上休息。胡某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离开保健中心找到老板李某某,诱使李某某喝下放有安眠药的豆浆,待药劲发作后将李某某随身携带的1000余元现金及手机等物抢走。胡某某返回时见到在此等候的靳某,二人见另外三名服务员正在睡觉,靳某首先按住陈某某,用店里的毛巾把她的嘴堵上,又用鞋带把她双手反绑,并绑上双脚。后用同样的方法将张某某和周某某捆上,抢走三人身上及包内的现金、存折、储蓄卡等物,逼着三人说出密码,由胡某某去银行取钱。在此期间,靳某在店内竟然将被害人陈某某强奸,为了拖延被害人的报警时间,靳某还强行给被害人灌入安眠药。案发后二人逃离天津。后公安机关将这对夫妇双双抓获归案。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