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4日讯记者从澄迈县有关部门获悉,澄迈县老城镇大场村委会主任陈雄,因涉嫌私自挪用村委会管理的资金做生意,目前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与此事相连,大场村村长杨志高等其他18位村民也被刑事拘留。
为查村务帐村民罢选
选举日引发冲突
记者昨天赶到大场村采访时,发现村民对此事早有所知。据村民介绍,事情是因村民阻止选举而引发出来的。今年10月26日,该村进行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然而此选举遭到了不少村民的反对。这些村民认为,大场村自1988年至2004年,16年间换了好几届村委会干部,然而每一届村干部都没有把村委会的经济帐目对村民公开,村委会掌握了大笔征地补偿款,村民根本不知道这些补偿费到底是怎么用的,用在什么地方,现在还剩多少。
村民向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得不到满意答复后,坚决要求在选举前把村委会16年的经济帐目查清楚,不要把糊涂帐留给新的村委会。然而村民的要求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选举在当天照常举行。
在选举会上,一部分反对选举的村民与要求选举的村民发生冲突打了起来。此事引起了澄迈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事发当天,大批公安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
19名村民被捕
牵出挪用资金案
据村民介绍,阻止选举事件发生后,澄迈县公安部门于第二天开始拘捕闹事村民。10月27日晚上,大场村村长杨志高等多位参与的村民被拘捕。记者昨天在一张“澄迈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上看到,民警拘捕这些村民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拘捕后的处理为“刑事拘留”。
这些村民被拘捕7、8天后,大场村委会主任陈雄也被拘捕。此时,民警给他定的拘捕理由不再是“涉嫌寻衅滋事”,而是“涉嫌挪用资金”,具体措施为“刑事拘留”。
一些被拘捕的村民家属对记者说,由于案件重大,一些被拘捕的村民被押到临高或屯昌等其他县的拘留所里,一般不允许家属探视。到目前为止,被拘捕村民共达19人。
挪用款不是小数目
警方拒绝透露消息
据村民介绍,大场村是一个有2000多人的大村庄。由于村庄在老城开发区内,因此,该村土地自1988年开始就非常值钱。从1988年开始,就有南泰鳄鱼湖公园等多个大型投资商要这里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澄迈县政府在征用这里的土地时,给了当地村民不少土地补偿款,这么多补偿款大多被村委会的干部控制。村委会主任陈雄挪用的资金正是征地补偿款的一部分。
一位知道内情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次挪用金额有500万元,陈雄等一些村干部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下,私自把这些资金拿去与一个私人老板做生意。目前这笔挪用款很难追回来。
记者昨天就此事向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开发区公安分局进行求证时,有关负责人以“案情重大,正在侦察”为由拒绝提供消息。据一位民警介绍,此事引起了澄迈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澄迈县公、检、法等多个部门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工作。
编后
本案涉及的村委会主任涉嫌挪用多少资金以及处怎样的刑罚最终将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但本案确实给读者警醒。自1988年11月就开始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对于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村委会应当及时公布,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村委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但由于多种原因,就有村委会的干部很多年不公布村务,相信类似本案的情况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
这里可告诉村民的是,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政府或者县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