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4日讯销售的光鸡没有标明产地,也没有按规定挂牌销售。23日上午,海口工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查处一家违规超市。
当天上午,美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海口某超市进行检查。在销售光鸡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只标出每斤7.8元的价格以及白条鸡的名称。执法人员当即询问销售员这些鸡是从哪里进货的,销售员回答本地。执法人员要求超市出示检疫证等有关证明,但超市只出示了两张今年8月1日山东省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1月2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当中,启运点在山东省,到达地点在广东深圳而不是海南。执法人员指出,该批光鸡现在海南销售,上述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说明不了问题。据了解,这些光鸡是从山东省运到深圳后再转运到海南,根本不是本地鸡。
在现场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对方没有提供有效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所以工商人员无法确定运进海南的光鸡是否合格。根据超市提供的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1月2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目前销售的光鸡已经检验合格。执法人员指出,超市当场并没有提供有关该批光鸡8月份到11月21日的检疫报告,该超市涉嫌在检验检疫合格之前销售光鸡。对此,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时间段的检疫报告放在总公司。当天下午,该超市致电记者,表示已从总公司拿到8月份至11月21日的该批光鸡检疫报告。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尽管如此,该超市仍存在二个涉嫌违规行为:其一,没有按规定挂牌销售;其二,没有标明光鸡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