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院猛于虎来形容有些地方的医疗收费,丝毫也不夸张。11月24日的《新京报》载文称,一位患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67天,花费近140万元,平均每天花费2万多元,更让人惊奇的是,医药单上居然有对患者严重敏感的药物,而在患者去世后的两天,医院竟然还陆续开出了两张化验单。我要问:这样的医院,还真正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吗?
卫生部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已经组织调查组前往哈尔滨展开调查。假如这家医院收费不是离谱到这种地步,不是有人举报,不是媒体已经曝光,我想它更大的可能是不了了之。就这样接到一次举报,就派人下去查处一次吗?查到哪年哪月是个完?市民在菜市场买菜,怀疑菜贩短斤少两,恶意欺诈,可以自行把菜拿到公平秤上去称一称,医疗市场的公平秤又在哪里呢?
没有公平秤的医疗市场,要让公平得到维系,更多的时候得依赖于医院的自觉和职业道德。可正如这条消息所披露的那样,有些医院的自觉和职业道德或许已丢到爪哇国去了。在7月31日的收费账单上,记者看到,这一天医院收了翁文辉22197元的血费。富秀梅说,就是在这一天里,医院给老伴用了106瓶盐水,葡萄糖用了20瓶,血则输了10000毫升。这些液体,就是装水桶也要装多少桶?何况是用血管给人输进去,可能吗?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那么患者已经去世两天,医院还在开出化验单,还在收费,应该够能说明问题了吧?病人都已经被推进了太平间,医院还化验哪门子啊?
在通讯高度发达的科技时代,医疗行业欲像工商部门那样,在市场中为消费者摆上一台公平秤,原本再容易不过。只要在各省、直辖市成立一个医疗收费咨询、核对办公室,公布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组织专家对患者传真、扫描过来的病历和收费单据进行判断,及时给患者回音,就能让患者消费得明明白白。然而没有,我们的医疗行业对于医院的乱收费、高收费,至今还停留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叫嚷上,从来就不曾有过这样的公平秤。
相关的惩处也滞后。古代是刑不上大夫,现在也同样是刑不上大夫,只是这大夫现在已成医务人员。笔者孤陋寡闻,至今未见哪位医院领导或医生因高收费、乱收费被判刑。法律本也是一台公平秤,可中国的法律似乎无可制约医疗行业,他们可以一再高收费、乱收费,可以磨刀霍霍、逍遥法外!
苍天啊,请给看病难的国人一台公平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