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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客车就是这样用“地下室”躲避超载检查的。制图/胡杨我市运管部门明确表示私装“地下室”一律犯规,如有再犯可罚款2万元在客车车厢地板上开口,通向行李厢,行李厢自然就成了“地下室”。
“地下室”是给超载乘客准备的——超载那部分乘客,在遭遇执法人员检查时,就提前到“地下室”去“委屈”一下,与行李呆在一起。
市运管部门明确表示:私装“地下室”一律犯规并要查处。
本报讯(记者杨光毅)以前有没有听说过长途客车有“地下室”?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事,居然还真在重庆的长途客车上发生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简称“市运管局”)透露,截止到昨天,已查实并纠正了129辆长途客车的“地下室”。
特大事故暴露“地下室”
相信很多人对这个日子还有印象:2005年7月16日。就在这天,开县的一辆长途客车在湖北恩施发生特大交通事故,17名旅客当场死亡。
市运管局安全监督处人士介绍,事故车辆拖回开县检查时,才发现这辆长途客车居然有“地下室”。
难怪这辆车核载43人,实际载客却达55人。
该车利用了“地下室”:接受载客人数检查时,将超载的12名乘客,及时“转移”到了“地下室”。
这一发现令运管人员非常惊讶,并在当时就从开县开始,全市范围内严查私设“地下室”的长途客车。
查处129辆“地下室”
截止到昨天,我市已有129辆长途客车被检查出私设“地下室”。从市运管局安全监督处传来的消息说,已责令这些“地下室”车辆改正。
在彭水,车牌照为渝AW0732的长途客车,居然再犯:该车的“地下室”通道封闭后,又重新打开。
市运管部门明确表示:私装“地下室”一律犯规并要查处。按相关条例私装“地下室”可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但渝AW0732属再犯,对其经济处罚按高限执行:罚款2万元。同时,停运半年。
据市运管局的消息,仅在丰都,截至目前就检查出16辆长途客车私设“地下室”。
利益驱动滋生“地下室”
全市2300多辆超长线运输客车,目前均已被“普查”了一遍。部分车辆被查出“地下室”,据官方的分析是经济利益在作怪。
比如一辆核载43人的长途客车,从重庆开往广州。高峰时段,车费达每人600元。假设该车私设了“地下室”,超载10人,则这6000元完全是“意外之财”。况且,没人检查时就在车厢呆着,有人检查就从车厢暗道进“地下室”,经营者自认“保险系数非常高”。
据了解,私设“地下室”的车辆,绝大部分属于跨省客运的超长线客车。
本报讯(记者杨光毅)在车厢内开暗道进入“地下室”非常隐蔽,昨天记者从市运管局获得的信息是,从源头开始查,要求车站在车辆出站前必须检查行李厢。
这是针对“地下室”特别增设的检查项目,之前的例行检查没有该项目。
据了解,车站专门的检查人员,在长途客车出站前会打开行李厢两边的门,从行李厢中,就可以发现车厢是否开了暗道通向行李厢。
由于售票环节就可监控客车超载,所以检查行李厢的目的是杜绝“地下室”,防止有“地下室”的车辆出站,并在站外配载,造成超载。
重庆汽车站、陈家坪汽车站及朝天门汽车总站等主城区汽车站传来的消息说,已安排专人检查行李厢。
截止到昨天,主城区7个主要汽车站,还没发现有“地下室”的长途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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