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货币化改革配套政策已拟定
市人大领导提出要注意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昨天率调研组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调研。记者随行获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改革的配套政策已起草完毕,将提交市政府审定。庄礼祥对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在改革中注意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庆文参加调研。参加调研的还有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法制委、经济工委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张士明向调研组汇报了该局在依法行政、体制制度改革和查处违法建筑等方面的情况。他汇报住房制度改革时说,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起草了《关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关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购房补贴和未达标补贴发放办法》、《2002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等配套文件,并重新进行了住房货币补贴价格测算和资金测算,组织开展了未购房补差和未达标补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实施改革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础。但张士明没有透露以上文件的具体内容。
张士明还汇报说,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就改革和完善特困家庭廉组房制度,提出“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解决方案。他说,将由区出资建数百套廉租房,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庄礼祥指出,在政策的制定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一些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还没有分到房子的公务员以及归国留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科学合理地制定住房补贴政策。在政策的实施中,要强化群众观念,多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
张士明还说,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拟申报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
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就此指出,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许多规定已经不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应该与时俱进予以修改。这项工作宜早不宜迟。
庄礼祥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掌握立法进度的原则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希望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加紧起草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在内的草案起草和修订工作,在条件成熟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一定给予大力支持。
作者:记者方兴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