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家族5人上阵,从境外购买毒品,到内地贩卖,不久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案6人死刑,2人死缓,其中,这个贩毒家族一家四口,3人死刑,1人死缓。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院,本月29日,省高院将在阜阳中院再度开庭审理。据悉,云南省文山县马塘镇农民侯占齐,是这个家族式贩毒团伙的“领头人”。他从2003年秋开始,带着妹妹侯占珍(另案处理)、妻子杨礼芬、儿子侯金山、女儿侯金姬等人,踏上了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道路。
2003年秋的一天,侯占齐与儿子侯金山、妹妹侯占珍越过国境到老挝,通过他人购买毒品1.2万克,其中由侯占齐出资购买了500克。3人携带毒品入境后,乘坐由阜阳人王小龙安排的轿车赶至阜阳。此后,侯占齐、侯占珍两人将1.2万克毒品出售给王小龙,得款116万元。2004年6月,侯占齐、侯金山从云南省广南县李文书手中购买毒品1000克,又帮李文书代卖毒品1000克给王小龙,并得款20万元。
2004年7月24日,侯占齐与侯金山通过李文书购得毒品8600克。同月29日早6时,侯金姬与王小龙约定毒品交接地点后,携带装有这批毒品的旅行箱赶至。王小龙随后将该箱交给同去的妻子、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王晓梅。王晓梅将毒品带回家中后,将其中6500余克交给前来购买毒品的本案另两名被告人王敬州、张彩英夫妇。王敬州携毒准备离开时,被警察抓获。警察当场缴获2人携带的毒品6583克,另从王敬州身上搜出装在药瓶内的毒品18克,从王晓梅家中搜出毒品2006克,现金、存款单计504万余元。8名涉案人员后相继落网。
2005年8月10日,阜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占齐、李文书、侯金山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王敬州、侯金姬、王晓梅死刑;判处杨礼芬、张彩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本报记者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