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想挣钱疏通疏通,结果却撞见了处理案件的交警。11月27日,肇事逃逸者张明友懊恼地说:“交警的眼睛也太‘毒’了!”
2004年5月5日,在皇姑区向工街明廉路口,一辆摩托车将一名骑车女子撞伤后逃逸。 高某腰椎骨折,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至今没有治愈。
案发后,经皇姑大队交警调查,确认肇事逃逸嫌疑人为41岁的山东来沈打工人员张明友。为躲避抓捕,张明友先后潜逃到北京、北票、山东等地,办案人员跟踪抓捕都没有成功。今年初,张明友又偷偷潜回沈阳,在大东区继续打工。
11月26日下午,皇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陈立权前往塔湾访友。经过机动车交易市场门前时,一名男子主动上前兜售摩托车。陈立权告诉记者说:“我和他对视了一眼,就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面熟?为了这个案子,我看过几回张明友的照片,我一下子觉得这个人和照片上的张明友特别像。”陈立权不动声色,与对方砍起了价。几番周旋,双方“成交”。“我没带那么多现金,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到附近银行取钱去!你把电话给我留一下。”
稳住了张明友,陈立权立即与办案民警联系,确认得到的电话号码正是犯罪嫌疑人张明友的电话。自以为生意做成满心高兴的张明友,看到“买主”突然亮出了警官证,老老实实地伸出了双手。“出事后,我老是担心被抓,朋友们劝我说弄点钱,找人疏通疏通,就会没事的。可是回来后还没等我挣够钱呢,唉!就被发现了。”本报记者高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