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有来自26个遇难者家庭的近百名家属,向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承运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公司,被同时列为被告。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空难,遇难的中国人选择在美国进行起诉,这在中国民航史上,还是第一次。
一周前,原告律师之一、美国理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罗伯特·尼尔森,在北京和部分起诉家属碰面。“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两三年内将会有第一次正式开庭。”尼尔森如是说。
庞巴迪和通用:被控产品设计缺陷
根据产品责任理论,庞巴迪和通用公司被指控产品设计缺陷。
尼尔森指出,和机身相比,失事飞机庞巴迪CRJ-200的机翼显得过于小巧,而且没有辅翼,这种设计缺陷使CRJ-200起飞时需要更大的升力。
2005年3月,即“11·21”空难后4个月,美国联邦航空监管局发布通知称,多起起飞时发生的空难,都与这种机翼结冰有关。庞巴迪还被控没有很好地警告和培训飞机使用者。
就在该案起诉后不久,庞巴迪公司就宣布不再生产CRJ-200型飞机。
遇难者家属认为,产品设计缺陷同样存在于通用电气制造的飞机发动机中。
尼尔森认为,大量的目击者看到发动机冒出浓烟,这说明其中一个发动机可能出现了故障。
东航:被控未尽除冰责任
而另一被告———东航则被指控没有尽到除冰的责任,与其他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美联邦法院:未受理被告移交审理请求
该案起诉后,被告一直试图说服美国联邦法院,将案件移交到联邦法院审理。11月21日,在空难一周年的日子里,美国联邦法院作出裁决,认为“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审理没有什么不合适”。
被告也试图将案件移交中国或加拿大审理,但是否移交还要等法院的裁决。
“中国的法律会要求原告出示证据,这显然是很困难的。”理夫律师事务所的中国联系人、北京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指出,“即使是在加拿大审理情况也要好得多,但是我们坚持在美国审理,这样可以使家属获得更多的赔偿。”
新闻内存
2004年11月21日上午8时20分,一架从包头直飞上海的东航小型客机Mu5210航班起飞后不久,就坠入了离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里。事故共造成55人遇难,其中包括机上47名乘客和6名机组人员。出事的飞机为东航航班,机号为B3582,机型是庞巴迪CRJ-200小型客机。
文/《财经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