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孙女终于是“一家人”了新规出台后首个被收养弃婴办理了落户手续 爷孙关系的“名正言顺”使一家人乐开怀
本报讯(记者丁凯珊)11月28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对于75岁的马老汉,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就在这一天,他实现了此生最大的愿望———给自己含辛茹苦11年拉扯大的弃婴玲玲(化名)落了户口,让孩子名正言顺地做了他的孙女。
据记者了解,这也是兰州市公安局于11月25日实施弃婴落户新规后,接待办理的第一个弃婴户口。
捡垃圾捡来“希望”马老汉告诉记者,1994年冬天的一个深夜,和老伴靠捡垃圾为生的他在一个公厕的垃圾堆里发现了被遗弃的玲玲。看着不足一月大的孩子在襁褓中冻得瑟瑟发抖,老人心疼地将其抱在了怀里,而这一抱就再也没有忍心放回去。因为马老汉夫妇没有孩子,玲玲的出现着实给老两口带来了不少欢乐,但同时也给他们原本困难的生活再添重担。眼看孩子渐渐长大,孩子的户口问题成了马老汉最大的心事。
11年来,他拖着年迈的身体无数次奔波于辖区派出所和户政部门,但始终因为不符合政策规定而无法为玲玲落户。
新政策让孙女落了户新的弃婴落户政策出台后,市局户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迫不及待地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马老汉,并通知他为孙女办理落户手续。
11月28日下午4时许,接到通知后的马老汉于第一时间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和相关材料赶到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当户籍民警仔细查验并确认马老汉的户口及相关证明符合落户条件后,顺利地为他办理了孙女的落户手续。
记者分享马老汉的喜悦为了分享马老汉为孙女落户后的喜悦,当晚8时许,记者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了马老汉的住处。在狭小、简陋的小平房里,马老汉正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拿着刚刚办理好的户口和老伴有说有笑。马老汉激动地对记者说:“我和老伴年纪越来越大了,孩子以后上学、找工作,凡事都需要用户口。现在户口办好了,我心上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真不知该怎么感谢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才好。”面对记者,躲在爷爷奶奶身后认真写作业的玲玲始终娇羞地不愿抬头,但脸上却写满了幸福。
11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经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凡是在2005年11月17日以前已经建立事实收养关系的弃婴准予落户。这也是兰州市今年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办的一件大实事。
2005年11月17日以后的所有收养弃婴落户,将一律按《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人必须具备30周岁以上、无子女、有经济能力和没有传染性疾病4个条件。
本报记者丁凯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