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志广房毅)永登县工商局干部原安明被人当街打死一案曾经轰动一时。
11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同时,原安明的家人也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种费用33万元。
11月28日,记者见到了一直沉浸在痛苦中的原安明的妻子张杰芝。采访中,面容憔悴的她仍然不时抽泣。记者在她准备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看到,她和儿子以及公婆具名要求两名被告给予民事赔偿,连同受害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原告抚养费、原告赡养费以及抢救费用、精神赔偿在内一共330729.15元。
张杰芝对记者说,自从惨案发生后,失去顶梁柱的一家人的生活非常凄惨,懂事的儿子虽然表面上很坚强,但却常常在梦里哭醒。而她也因为这沉重的打击落下了头痛、眩晕的怪病,加上年事已高的公婆,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案件回放
2005年7月23日晚8时许,原安明在单位加完班后骑自行车回家时,撞了一条宠物狗,该狗的主人当即对其进行追打,并在原安明倒地后,用脚在其头部猛踏,随后,行凶者扬长而去。当闻讯赶到的警方将原安明送到医院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经永登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确认原安明是因殴打致颅脑出血死亡。当晚11时许,若无其事的犯罪嫌疑人———42岁的刘振国和其25岁的外甥张伟涛便被永登警方在家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