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事故联合调查组初步核定火灾损失为80至90万元
核心提示
11月17日晚发生在兰州市张掖路蒙娜丽莎婚纱影楼的大火,引起了中央以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11月28日,由甘肃省消防总队、兰州市消防支队、城关区消防科、兰州市安监局、城关区政府等部门组成的“11·17”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召集蒙娜丽莎婚纱影楼、保险公司、失火大楼业主等单位,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失火原因及火灾造成的损失情况。
后果过火面积2300多平方米据兰州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永定介绍,现已查明,大火从11月17日晚10时许发生,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被彻底扑灭,大火将该综合楼的1至5层烧毁,过火面积为2300多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原因霓虹灯电线短路引发大火据省消防总队火调专家、工程师吴建平介绍,在调查中发现,失火影楼在2003年底装修时,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大楼结构和布局,大量使用了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易燃或可燃材料。专家对影楼工作人员和失火前一天进出影楼的近百人逐一调查,并对影楼经营状况调查后发现,影楼自2003年底营业至今生意兴隆,没有纵火诈保的动机,已经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可能。
最后确定,大火是影楼西南侧门庭霓虹灯铜铝电线短路引起,之后引燃装修的木条及海绵,并迅速蔓延到整栋大楼和大楼两侧。
损失初步定损至少80万据城关消防科科长樊钧介绍,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这栋综合楼高11层,大火烧毁了1至5层,6层以上只是被浓烟熏黑。调查人员从现场残留物提取、公司账目核对、折旧评估、价格核定4个方面核定火灾损失,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影楼业主、保险公司、双方见证人等4方参与调查,火灾损失初步定为80至90万元,具体损失尚待进一步调查。此外,火灾对整栋大楼的质量安全是否造成影响,被烧大楼能否继续使用,还需要消防、城建等部门进一步鉴定。
定性“11·17”大火属重大火灾据兰州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明安讲,经过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对“11·17”大火定性为重大火灾。
待整个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唐远知鲁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