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贪官在面对法律惩处,付出自由或生命代价的时候,往往会有“悔不当初”的忏悔。这忏悔既是贪官迟到的悔悟,同时也对生活在自由空气中的人们具有强烈的启迪与警示。透过一份份贪官忏悔录,我们需要探究背后教育、制度、监督的缺位,思考那些鲜为人知的原因。本文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杨书文同志对贪官忏悔的系列分析文章之一。
组织贪官现身说法是当下很多地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形式。
综观贪官忏悔,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故步自封,思想颓废型。原湖北省黄石市委书记、人大主任陈家杰这样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我错误地认为,在黄石工作近40年,功劳、苦劳、职务都有了,年龄大了该享受一下了,因此热衷于吃喝玩乐。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人掌握了我的心理,天天围着我身边转。吃了别人的嘴短,拿了别人的手软。看似普普通通的一个个饭局,最终成了难以挣脱的锁链。”
二是滥交朋友,公私不分型。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原副局长黄建设痛悔自己“在担任财政局副局长以后,思想飘飘然。在与私营业主吴某的接触中,先是接受请吃请玩,后来就接受钱财,思想防线由此崩溃。当他提出想搞点钱做业务时,我大笔一挥,擅自借贷给他380万元,哪知这380万元有去无回”。
三是放纵自己,陷入情网型。北京市建委重大项目处原副处级调研员陈晓佳因受贿130多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他在忏悔中讲道:“我没想到被一个情字毁了前程。黄玉珍(其情妇)对我是绝对痴情的,跟了我5年,为我生了孩子。我万万想不到,我用100万元偿还我欠黄玉珍的情债,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四是自作聪明,认识错误型。四川省成都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忏悔道:“我感觉社会很现实,还是有钱才能办事。我开始看重金钱和物质,于是利用自己工作中建立起来的关系销售自己的书籍,并接受所谓好朋友的钱物……在我的思想深处,一直有一种错误认识:一定不要沾公家一分钱,只要不拿国家的钱就没事。”
五是心理失衡,贪恋钱财型。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分析犯罪原因时认为:“自己为国家的交通事业作出了不少贡献,节约了十多亿元资金,可收入就那么多,家庭的小日子也过得并不宽裕。而社会上那些包工头、小老板大字不识几个,却成了千万、亿万富翁!于是我的心态不平衡了,产生了不捞白不捞的思想。”
六是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损失经济补偿型。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希望担任省长的目标落空以后,失去正确的生活方向,听信迷信和阴阳风水之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听说自己梦寐以求的副省长职位花落他人,一下子精神崩溃,开始追求“政治损失,经济补偿”。
七是角色混同,错爱亲情型。贵州省委原书记刘方仁,在其儿媳“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儿女考虑考虑”的劝说下,终于出手为贵州某公司收购一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要求有关部门“优惠”办理,其儿媳易某从中收受好处费2000万元。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诚曾痛心疾首地说:“我是倒在亲戚、朋友、老乡为我设置的圈套里啊!”
八是刚愎自用,心存侥幸型。兰州市原市长张玉舜说:“我有很强的侥幸心理,心里清楚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但总觉得反腐败不会反到自己头上。”
九是迁就人情,不能自拔型。四川省犍为县原县长杨国有收受某公司董事长王德军送的10万元钱后,曾经对时任县委书记的田玉飞作了报告,得到“这笔钱你收下就是了”的回复,担心“不收钱就是和其他收了钱的人过不去”,“只能收下”,最终堕入犯罪深渊。原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原广东普宁市委书记李伟斌案发后无不痛悔“不该接受他人第一次给的钱。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不收人家就会说你假正经”……
贪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千差万别,一样的痛悔,不一样的心情。
世上没有后悔药。随着判决的落地,这些人被永远打上了贪官的烙印。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反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人员,我认为,经过由社会宠儿到阶下囚这般炼狱,如果不是真诚悔罪,他们是不会说出那般感天动地的话的。以当年的领导之身,他们万难站出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现眼”。听贪官忏悔,我们每人都应当把它视为难得的精神财富。正如一位听过贪官忏悔的官员讲的“不可不听,不可重犯”,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筑起拒腐防变的心灵之坝。杨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