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过上网聊天,两名男青年结为朋友。不久,一人应邀到另一人家中做客。未料,做客男子突起歹意,偷偷窃走了主人的钱包和手机,在形迹败露后,又当场使用暴力挣脱。日前,作案男子因犯有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1岁的刘某是陕西省凤县的无业人员,通过上网聊天,结识了家住本市河西区的陈某。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今年7月,刘某应陈某邀请从陕西老家来津,并到陈某家中做客。7月29日晚10时许,心怀不轨的刘某趁陈某在卫生间洗漱之机,从陈某卧室内的立柜中偷出一个钱包和一部手机,并藏匿于裤子口袋内。待陈某出来后,刘某谎称出去买烟,趁机逃离陈家。刘某走出门后,陈某很快发现失窃,遂立即追赶至一楼,在楼门口处将刘某抓住。为脱逃,刘某用力挣扎,在将陈某推倒在地后,逃至本市一所学校校园内藏匿。后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检查,陈某身体多处受伤。
经审理,河西区法院认为,刘某目无国家法律,在盗窃他人财物后,为窝藏赃物,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孙启明邢泉 徐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