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环保总局今天联合召开座谈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对即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介绍。
王玉庆说,《条例》是一部对我国核技术应用发展极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法规,是我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里程碑,也是我国政府为完善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统一监管和分工协作;二是强调对放射性同位素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分级管理;四是完善对辐射工作单位许可制度;五是更新了对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与防护要求;六是增加了放射性废物和辐射事故管理内容。
王玉庆说,为贯彻《条例》,担负起辐射安全管理的重任,环保总局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推进辐射安全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地方环保部门的辐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自身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大力宣传《条例》和辐射防护的知识;完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放射源全寿期动态管理体系,建立国家和省级放射源数据库,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控制能力,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逐步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和全国辐射环境安全信息与评价系统;不断提高监测队伍素质,加速形成与我国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相适应的监测能力,为确保我国辐射环境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30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