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邀到一好友家作客,险遭他强奸。女子和女伴报了警,施暴者被公诉机关送上法庭。事后,该男子向女子多次道歉。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受伤的女子不计前嫌,写请求书给法官为其求情。近日,江北区法院采纳了女子请求,判处该男子缓刑两年。
强奸未遂抓伤女子
今年才满18岁的江华东(化名)家住江北区,受害人王雪(化名)是他就读重庆某中专学校时的同学。两人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由于家都在重庆,毕业后两人还经常来往,关系不错。
今年8月9日上午,江华东热情邀约王雪到江北区做客。当天下午,王雪如约来到江华东的家里,两人随后坐在一起看电视、聊天。
下午6点左右,王雪准备离开,然而,此时江华东突然站起身,一把抓住王雪的手,随后又强行抱住王雪,将王雪推倒在床上,开始脱她的裤子,准备强奸王雪。由于王雪拼命挣扎,江华东没能得手。抓扯中,王被抓伤。8月10日晚11时许,王雪和几名朋友一道,在江华东的住处找到了他,将其扭送到江北大石坝派出所,江华东随即被警方刑拘。
接受讯问时方知犯“错”
今年10月17日,江华东被江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未遂)罪提起公诉。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江华东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错,于是委托律师等人多次向王雪道歉,表示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非常后悔。
据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接到道歉后,王想到同学一场,平时关系也不错,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王雪最终接受了江华东的道歉,还给法官写来了一封请求书。
女子向法官递交请求书
庭审中,王雪没亲自到庭,她的代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这份内容约300字左右的请求书。
王雪在请求书上这样写到,“自己和江华东曾经是读中专时的同学,在学校时两人关系都一直很好,毕业后也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关系。发生这种事情,也许是江华东一时冲动。现在江华东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真诚的向自己道了歉。自己现已经原谅了江华东,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判决,给江华东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主审此案的法官称,受害女方主动写请求书替被告求情的强奸案还是第一次碰上。
近日,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江华东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未遂)。但鉴于江华东是初犯,而且犯罪未遂没有给女方造成严重后果。而且王雪主动向法庭提交了请求书。加上江华东有悔罪表现。于是对江华东减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江华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法律专家,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在从轻处理范围内可采取原告的意见进行从轻处理。(记者陈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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