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到街头应聘家教,却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晨练的人们在野外发现了她的尸块……就在警方加紧侦查之际,同校一位博士男教师无故失踪——
女大学生应聘家教失踪
烟台市区某高校来自江西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朱某,出身农民家庭,由于家里比较困难,遂利用学习之余的时间,经常给人做家教,挣点钱交纳学费和补贴家用。
去年10月3日上午11点左右,她与一位女同学结伴来到了大学生们通常求职家教的集中地———文化广场,满怀希望想求得一份家教再挣点钱。当天,在现场应聘的女生中,还有好几个不约而同前来的同校其他学生。那一天,由于她与结伴的同学都穿的校服,所以,其他在场的同学尽管与她们不熟悉,但一眼就认出了她俩也是同校学生。
当天下午1点至2点之间,朱某的伙伴有事暂时离开一会儿,她则仍在原地等待着有雇主前来。就在其他女生翘首以盼之时,朱某却“很幸运”地被一位雇主看好,两人很快谈妥,旁边的同学向她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他们看到,请家教的雇主是一位衣着得体的中年男子,有30多岁,四方脸,短直发,小眼,带眼镜,体态结实,身高有1.70米左右;上身穿一件T恤衫,下身穿一件浅白色的休闲裤,给别人一种挺有钱、也很文明的感觉。朱某迅速收拾好书包和东西,跟着那位中年男子走了……
朱某走后过了一会儿,与她结伴而来的那位女同学回来了,见朱某不在,就问旁边的同学,有人告诉说,她找到请家教的了,被人带走了。
这位女同学也就没在意。可是,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这位女生发现朱某仍没有回学校,焦急了,便找到那天在现场一起应聘的其他同学打听,没找着,大家感觉事态不妙,遂把此事告诉了老师。
公园惊现女尸
第二天早晨8时50分,乳山市午极镇一位六旬老汉,到南山公园人工湖南侧一家旋风赛车点帮忙。恰在此时,公园一位打扫卫生的女工告诉他,人工湖护墙树丛里有个箱包。他装着胆来到树丛里把箱包翻了一下,拉开后发现一个床单包着一包东西,他伸手摸了摸,软软的,像是肉一样的东西,他顿时感觉不对劲儿,遂向公园领导汇报了。
就在同一天早晨6时许,芝罘区一位65岁的老大娘和另外几人,上山锻炼回来,途经环山路东口隧道时,在隧道南侧水渠内,发现一个包,她打开一看,发现包内盛装的竟然是两条人腿!惊恐中,她们急忙报了警。
警方立即奔赴两处现场,确认抛在两处野外的尸块属于同一人,且死者是一位花季少女。后经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技术科鉴定,死者是被他人扼颈、捂堵口鼻窒息死亡。
死者是谁?为什么遭此毒手?正在警方为这起无头案不解之时,烟台某高校报警失踪了一名女生。后来,经校方确认,抛在野外的尸体确系该校失踪女大学生。
博士涉嫌杀人
警方马上进入该高校,针对朱某认识的人或日常生活等情况进行了解,以期获得破案线索。就在警方调查期间,该高校33岁的博士男体育教师韩某无故失踪,学校和家人突然之间见不着此人了。韩某的无故失踪,当即引起了警方的极大警觉,遂调出他的照片让当天在现场一起应聘家教的目击学生辨认,这一辨认,发现当天请朱某做家教的那位中年男子,就是该校的韩某!难道韩某是闻风而逃?
至此,这起无头案已露出了眉目。警方进一步展开调查,后从韩某家人处了解到,其家中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住房刚装修好,还没进去住,此房只有他们夫妻二人才有钥匙。警方遂对韩某的这套住宅及办公场所进行搜查,结果在韩某的这套住房内,发现了血迹,后经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此血迹系朱某所留。
同时,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科通过技术鉴定:现场箱包上的指纹是韩某所留,且经韩某儿子辨认,现场中的用来盛装朱某分尸的两个包也是韩某家中的;警方还侦查到,韩某在失踪的前一天中午,曾叮嘱过他的儿子:“爸爸要去美国,你在家听爷爷和奶奶的话。”
以上种种迹象,警方断定韩某的失踪与朱某的死有重大嫌疑。
检察机关“缺席”批捕
韩某无故失踪后,至今毫无音讯。至于他为什么要对朱某下此毒手等问题,司法机关还没有查实,但通过侦查,女大学生确系韩某领走;且韩的家中有朱某的血痕;另外,现场的装尸包也是韩某家的;再加上韩又无故失踪。通过以上种种证据,司法机关认为,能够形成一个体系证明犯罪嫌疑人韩某涉嫌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尽管目前韩某还没有抓获归案,但在确凿的证据下,检察机关遂做出“缺席”批捕决定,这是我市首个“缺席”批捕案例。(通讯员寒柏 京辉 本报记者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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